欧盟委员会2009年2月4日公布了“实施关于简单机顶盒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05/32/EC号指令”的第(EC)107/2009号法规,该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的第20天开始生效。
主要内容包括:
1. 生效一年后,简单数字机顶盒应提供待机模式,配备自动关机系统或类似模式转换功能。
2. 法规生效一年后,市场上的简单数字机顶盒不应超过下列能耗限制(具备集成硬盘或/和带有第二个调谐器的简单数字机顶盒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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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机模式 |
开机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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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机顶盒 |
1.00 W |
5.00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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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机时具备显示功能 |
+1.00 W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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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编译高清信号功能 |
—— |
+3.00 W |
3.法规生效三年后,市场上的简单数字机顶盒不应超过下列能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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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机模式 |
开机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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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机顶盒 |
0.50 W |
5.00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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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待机时显示功能 |
+0.50 W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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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集成硬盘 |
—— |
+6.00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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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第二个调谐器功能 |
—— |
+1.00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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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编译高清信号功能 |
—— |
+1.00 W |
法规原文见: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036:0008:0014:EN:PDF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