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受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委托,我院承办应对“日本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标示制度”研讨会。
日本公布的“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制度”和“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标示制度”将于200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了解掌握这两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帮助相关出口企业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障我国企业的产品顺利出口日本,特举办本次研讨会。
请各局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并组织辖区相关出口企业人员参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承办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二、研讨会主要内容
(一)介绍产品的标示要求;
(二)介绍产品标准使用期限的设定方法及依据;
(三)介绍企业应如何建立与完善产品检修等维护保养体制;
(四)介绍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等相关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三、研讨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4月中旬在上海举办,为期一天,具体日期及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费用
500元/人 (含培训费、资料费、翻译费等),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栗娜,肖海清
电话: 010-85773355-2254
传真:010-85772625
电邮: maple220@263.net
haiqingx@gmail.com
六、参会回执
请参会代表于2009年4月3日前填写回执(见附件),传真或邮件至联系人。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