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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起草的《化学品命名通则》等7项标准于2008年10月30日~11月1日在北京通过了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审查。《化学品命名通则》是在研究欧盟最新化学品管理法规标准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关于工业用化学品命名的指南性标准,该标准解决了混合物和复杂组分物质的命名技术难题,完善了我国工业用化学品命名体系。另外6项PFOS测定标准,是为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而制定的产品安全检测标准。标准分别是: 20078970-T-606 《化学品命名通则》 20073267-T-606 《氟化工产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073296-T-606 《泡沫灭火材料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073297-T-606 《日用化学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073298-T-606 《食品包装材料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073321-T-606 《涂料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073359-T-606 《消费产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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