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信息来源:检科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科研实验试剂与耗材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检科院科研实验试剂与耗材供应商遴选。
2、遴选内容:中国检科院科研试剂、试剂盒、色谱耗材、培养基、标准品、气体、动物、易制爆/易制毒危化品及其他实验用试剂与耗材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供应、运输、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遴选内容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符合遴选内容资格的授权代理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约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或资质认定的独立法人。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人需填写好《中国检科院科研实验试剂与耗材供应商遴选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于2021年2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caiqkeguan_lab@126.com。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无遴选资格,因填写的报名信息不准确,字迹不清晰、难于辨认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经初审合格的,我院会在收到报名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将《遴选文件》发送至其报名材料提交邮箱。
(二)遴选响应文件递交
根据《遴选文件》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一份以及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1份,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为准,提供的电子版应为光盘刻录或优盘形式。于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至“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邮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权。
联系人:蒙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97603 17701057426
(三)遴选
我院遴选委员会根据报名人的遴选响应文件,从机构资质、试剂耗材报价、服务质量、从业经验、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入围的供应商将有资格纳入我院实验耗品在线管理系统进行实验耗品销售。
(四)结果公示
公示期:确定遴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中国检科院网站(http://www.caiq.org.cn/)首页通知公告栏。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28日